刚刚闭幕的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原则通过了《沈阳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纲要》,该规划纲要除对沈阳市五大支柱产业进行了具体描述外,还首次将民用航空产业列入今后沈阳市重点发展的工业链条之中。
根据沈阳民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沈阳市在民用航空产业方面将实施“三个基地”建设工程,即:进入通用航空的服务领域,通过整合辽宁现有通用航空资源,走产业化、多元化的发展道路,组建10家航空俱乐部和10家通用航空公司,把辽沈地区建成全国通用航空服务基地;依托沈飞公司与国外先进企业合资合作,提高研发和技术创新水平,建成全国通用飞机研发和制造基地;依托黎明公司,坚持自主开发与合作相结合,建成全国民用飞机发动机研发和制造基地。
其中,通用飞机制造将重点发展8-10座小型公务机、多用途飞机和4-5座轻型活塞式飞机以及2人座超轻型和甚轻型活塞式飞机;民用飞机发动机除了与美国通用公司合作生产民用飞机发动机并逐步国产化的基础上,还将研究和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飞机发动机。
发展民用航空产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不能单纯依靠政府财政投入。为此,沈阳市将充分利用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优惠政策,积极申报国债贴息技改项目贷款,并积极与国外飞机或发动机制造公司进行合资合作,吸纳更多外资,同时还将利用风险投资或民营资本入股拓宽筹资渠道。 根据规划,到2010年,沈阳市将具备生产通用飞机发动机的生产能力,并加快系列化通用航空产品的研制,完成机场及客户服务中心的建设,通用飞机的主导产品向客户交付并进入批量生产状态,从2010年以后,每隔一两年向市场推进一种新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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