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于23日下发《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试行办法》中,首次明确了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正职差额考察中,考察对象与拟任职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的比例,选拔其他党政领导干部,根据条件和需要可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数按适当多于拟任职人数确定。
在考察中,可采用民主测评的方法考察拟任人选。必要时可采用数量分析方法,设定测评指标,对被测评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综合评价。
同日下发的《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试行办法》指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会议投票推荐后,本级党委(党组)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综合考虑领导班子结构需要,并参考平常掌握的情况,经集体研究不能确定考察对象的,可采取会议推荐———个人陈述———二次推荐方法确定考察对象。
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有关人士介绍,我省已出台20多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已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的干部任用选拔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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