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价格监管。强调明年一季度地方各级政府一律不得提高政府制定的公用事业、公益服务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已经公布在“两节”期间准备出台的调价项目要适当推迟执行。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对铁路、民航、公路等客票价格的监管。所有经营单位一律
不得在规定票价之外随意加收任何费用。加强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液化气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汽油、柴油、药品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和断档脱销情况,要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商品投放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