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香港铜锣湾2000万钻石抢劫案被告人董敏芝、杨平等宣判送达终审判决书。高院的终审判决认定维持茂名中院原判,以抢劫罪判处董敏芝无期徒刑,判处杨平有期徒刑15年;分别判处被告人朱家和、邓世麟、麦焯雄、梁波有期徒刑13年到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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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年7月17日下午4时许,香港EMA珠宝公司的营业代表苏应贤与同事AVI(以色列籍人)在香港铜锣湾波斯富街被二名劫匪用铁水管袭击头部后倒地昏迷,事主苏应贤的黑色公事包被抢走,内有价值港币300多万元的钻石和其他物品,AVI晕倒时恰好把装有约1700万钻石的公事包压在身下而幸免。抢劫后,一名劫匪携带抢来的公事包乘出租车逃离现场,另一名劫匪茂名人钟华琨在逃离现场时被随后赶到的香港警方当场抓获。
经茂名警方初步调查后发现,此案是由香港人董敏芝、朱家和、麦焯雄因欠银行的债务无力偿还,遂多次与其做钻石珠宝生意的朋友邓世麟密谋抢劫钻石珠宝商。邓世麟将一同做钻石生意的好朋友苏应贤提供给董敏芝等人作为抢劫目标,讲好事成后四人分成。董敏芝遂于6月底到茂名物色了梁波、钟华琨、杨平三人赴港实施抢劫。抢劫后由董敏芝把经邓世麟鉴定的大部分较好的钻石带往上海销赃,另外一小部分存放在某银行保险箱内。
经过十几天的较量,茂名市公安局刑警将董敏芝等涉案疑犯一一擒获,并从深圳某银行的保险箱内缴获每颗重量达1卡拉的涉案钻石34颗。该案于2003年1月交由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以被告人董敏芝、杨平、梁波、朱家和、邓世麟、麦焯雄合谋在香港铜锣湾波斯富街金轮中西大药房门口,械击苏应贤等二名事主致当场倒地昏迷,抢走钻石共262颗,重量为175.53克拉,价值314502.07美元,折合人民币2577029.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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