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宣布,国家将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国企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问题。
报道评价称,
这标志着,三年后,国企职工如果失去工作岗位将不再列入下岗范围而直接进入失业保险范围。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介绍,1998年至今全国共帮助2000多万国企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目前,仍有历年积累下来的270多万国企下岗职工没有实现再就业。此外,中国经济正处在转型时期,资源枯竭的矿山要关闭、长线产品要压缩、落后产品要淘汰,必然也还会产生一部分下岗职工。为此,国家采取一系列的积极就业政策,从税费减免、再就业援助等多个方面千方百计促进再就业。
郑斯林指出,到去年12月底,全国已有广东、浙江、江苏、上海、辽宁、北京等10多个省份在全国率先撤消再就业服务中心,实现了从下岗职工领取基本生活费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过渡。目前,全国月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达到400多万。在今后的三年时间里,国家将一方面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为重点,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目标责任、推行小额担保贷款等措施帮助国企下岗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另一方面,国家还将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切实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劳动保障专家郑功成说:“我们还是应该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它的规范(来运作),失去工作岗位那么就是失业,失去工作岗位就应该到劳动力市场去寻找新的工作。那么与此相适应,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也应该向符合国际惯例的符合市场要求的失业保险制度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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