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如果您发现有哪位富人买经济适用房,可拨打67187268,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核查小组举报。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建委获悉,为保证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真正落实到中低收入家庭,从1月10日起,本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报材料将向社会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人举报,申请人才具备购买资格。
市建委提醒市民,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要如实填写审核表,向北京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申报申请材料。申报材料合格后,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基本情况、核准盖章单位、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最高总价等情况将在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和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办公现场(东花市北里东区1号楼北京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内)公示栏中公示。北京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市地税局、市监察局等部门将联合组成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核查小组,负责对被举报家庭的住房和收入情况进行核查。
据了解,北京市从2001年5月开始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进行审核,主要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的方式,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本市城镇居民才具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但发现有购房者开假证明的情况,社会上也因此有一种说法:买经济适用房成了有钱人的一种投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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