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务院减负办获悉:全国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取得初步成效,去年全国各地共取消涉及机动车辆的收费项目632个,撤消道路站点1381个,其中收费站488个,检查站192个,非法站点701个。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3年各地全面开展了治理整顿工作。一是坚决取消不符合规定的向机动车辆的各
种收费项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及机动车辆收费项目目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分别公布了涉车收费目录。二是全面整顿道路收费站点。各地普遍对目前在公路、城市道路、桥梁和隧道上的收费站点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对国务院规定应当撤消的收费站点,停止收费并撤除相应收费设施。如:广东省撤消合法收费站106个,非法道路站点701个。北京市撤消了五环路的22个收费站。三是治理整顿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和安全技术检测。如:上海市合并公安、交通车辆检测项目,机动车自由择站进行检测。江苏省交通部门按照“一律脱钩、一律脱装、一律停止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原则,对全省77家检测站进行了全面清理。四是把各项整顿工作与治理超载超限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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