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北京市质监局近日对我市销售的电火锅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此次共抽查我市16家商场销售的22种电火锅,全部指标都合格的有5种,其中功能性指标符合要求的17种,但是单纯因标志和使用说明不合格的有9种,造成总体抽样合格率较低,仅为22.7%。
市质监局的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此次抽
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主要有接地措施不合格。在本次抽查中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分店销售,标称永康市华佼电器厂生产的“华佼”牌规格型号为RFT—100微型调温电热锅;北京市朝阳商业大楼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旗舰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旗舰”牌规格型号TGT01-3000D多用美食锅;北京天桥百货商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浙江永康世益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傻厨”牌规格型号CS-E-29cm多功能不粘电热锅;宣武和平门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永康市利佳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佼佼”牌规格型号RFT-120学士多用锅等5种产品该项目不合格。
另外,在此次抽查中还发现,个别产品额定功率与实测输入功率相差较大,超过了标准规定的范围。北京燕丰商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南京金坦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的“JINTAN”牌规格型号NTHD-8金坦牌豪华分体不锈钢电火锅等2种产品该项目不合格。
在电源线线径方面抽查不合格的产品有:宣武和平门百货商场销售的永康市利佳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佼佼”牌规格型号RFT-120学士多用锅;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分店销售的永康市华佼电器厂生产的“华佼”牌规格型号RFT-100微型调温电热锅2种产品。
另外,标准中规定电火锅产品应有确保儿童安全的提示,此次抽查中共有12种产品不符合相关要求。电火锅是家用的带电加热液体产品,采用高功率加热的液体温度较高,对人身安全特别是儿童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应引起生产企业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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