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25日联合发出紧急通知,禁止从泰国、柬埔寨进口禽鸟及其产品,防止发生于这两国的禽流感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
通知要求,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泰、柬输入禽鸟及其产品,已运抵口岸的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泰、柬的禽鸟及其产品进境。一经发现,一
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通知要求,对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火车等运输工具,如发现有来自泰、柬的禽鸟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其交通员工自养自用的禽鸟,必须装入完好的笼具中;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通知说,对海关、边防等部门截获的走私入境的来自泰、柬的禽鸟及其产品,一律在就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有关规定处理。
1月23日,泰国农业与合作社部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通报,1月20日泰国境内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亚型为H5N1)。另据柬埔寨官方消息,金边郊区的一个养殖场发生许多鸡染病死亡,经送法国巴斯德实验室检测,证实为H5N1禽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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