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宣布,北京地区188名服刑犯人可以请假4天回家过春节。当天,首批60多名服刑犯人被获准出狱回家,其余犯人将在大年初三开始自己的假期。大年初三,首批犯人已全部返回。一名犯人告诉记者,与家人团聚的那段时光,她觉得是“难以割舍和忘记的幸福”,这会成为她更好接受改造、早日结束刑期的动力。
“给在国外的女儿打电话,打得我耳朵到现在还疼”
张华,8年前因贪污罪被判入狱服刑。由于改造积极并且符合条件,她被确定为首批出狱回家过年中的一员。50岁的她,为了给来接她的亲人留个好印象,特意画了淡妆,在走出女子监狱大门前,她下意识地把自己的便服抚平一下。
4天过后的大年初三,记者再次见到了她。与放假那天的忐忑不安和谨慎讷言相比,张华变得非常兴奋。
“每天,我都要和女儿通两个小时的电话,她现在去英国读书了。打电话打得我耳朵疼!”
“8年了,我的侄子侄女都还认得我!”
“除夕夜,我们在饭店里吃的年夜饭。11个人呢,看,我把照片都拿回来了!”
“去全聚德吃烤鸭是全监舍的建议”
陈龙,4年前16岁的他刚刚初中毕业,他伙同10名年龄相仿的“好友”,在大兴某中学附近接连抢劫十余起。陈龙回想起那时说,天天就在一起瞎闹,成天不在家,觉得在家没意思!
大年初三销假后,陈龙给记者讲起自己4天假期的经历———除了看望平时最疼自己的奶奶外,他惟一的一次出家门,就是和家人去前门全聚德烤鸭店里吃了一次烤鸭。“这是花了好几个晚上,同监舍的朋友们给我的建议。”
陈龙解释自己没有利用假期去庙会、商场时说,今年4月他就可以申请假释了,他要好好遵守监狱规定,不惹事、不出事。可最重要的一个理由是,这次回家他深深感到,家是能给他最多笑容和温暖的地方。
休完特殊春节假再回来补办出狱手续
春节前,市监狱管理局决定,凡是在春节7天假期中刑期届满的服刑人员,都可以提前回家过节,待其刑期届满那天,再回到原来所在监狱办理出狱手续。47岁的李洁符合这一标准,她将在大年初二服完自己的刑期。
大年三十早7时,在北京市女子监狱门口,李洁憨厚的爱人一大早就从密云赶来接李洁回家。“终于可以回家过年了!早一天多好呀,家里人都盼着呢。”不多的话语中,她已经连续说出十几个“好”字。
而此时在女子监狱内,站在一边的监区长正为李洁整理衣服并再次叮嘱她:“千万记得,23日那天来办出狱手续。也不用太着急,我们已经安排好人在那天等你。”
大年初二中午11时左右,李洁来到市女子监狱,早已守候在9个工作环节上的9名监狱民警,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专门为她一个人办完了出狱手续。专家声音刑罚的另一面是挽救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田小穹表示,刑罚有两个作用,一是惩戒,二是挽救。一方面,我们要通过惩戒的方式,让那些犯罪的人员得到教训,真心悔改自己的罪错。但同时,我们要在惩戒的背后,蕴藏着挽救,要把这些有罪错的人,通过刑罚的执行,挽救成一个对社会无害的人。“我们都知道,单纯的惩戒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毫无意义,衡量一个刑罚执行效果最重要的指标是,是否挽救了这个罪错的心灵。无论是监狱管理局在春节期间给服刑人员放假,还是海淀检察院对家庭犯罪的‘法外施恩’,都体现了中国政府在刑罚执行理念方面的一个新的重大变化———那就是轻惩戒,重挽救。这一举措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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