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公布了2004年高考加分政策,首次规定,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者可以加分。
今年共有四类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享受加分投档政策,分别是,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者、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考生、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并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
以上这些考生可以在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教育部规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规定,投档时,按其最高的一项分值加分投档,且增加的分值最高不得超过20分。
教育部还规定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高考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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