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2003年9月颁布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第17号令)自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历时已一个多月。记者日前对该办法在全国各电视台的执行情况做了一次跟踪调查。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的广告时间已严格控制在9分钟/小时以内,各类就餐时间禁止出现的广告也已被彻底清除;各地方电视台广告环境虽总体有所改观,但违规现象依然屡有出现。而在各种违规广告中,字幕广告首当其冲,成为被观众投诉最多的广告形式。
央视:延长黄金时段节目时间,企业争相购买全年广告
17号令最重要的规定之一是:各电视台19∶00-21∶00之间的广告时间,不能超过9分钟/小时。中央电视台广告部有关同志告诉记者:“为了符合17号令的要求,中央电视台1月份对19∶00-20∶00的节目编排进行了临时调整。《天气预报》延长了1分35秒,《焦点访谈》则延长了3分钟,这样一来,广告时间就缩减了4分35秒,已经完全达到17号令的要求。”
根据央视去年的广告刊例价格计算,执行17号令后,中央一套19∶00-21∶00的广告收入每月损失达7000多万元。对中央电视台来说,这么大的损失将如何弥补?“广告时间少了,广告受到的干扰也就少了,广告价值的提升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现在很多企业开始抢中央台的广告时间。”据央视广告权威人士透露,今年央视一套的广告价格在去年基础上有较大的调整,但生意反而更火爆了,不仅招标段执行高度稳定,而且中央一套一月份晚间22∶35以前的黄金段位广告资源早就被抢购一空,有的企业为垄断性占有黄金时段的广告资源,在1月就提前购买了一些时段全年的广告。
地方台:整体环境明显改善,违规广告屡屡出现
17号令规定:21∶00之前的电视剧不得插播广告。中央一套历来如此,地方台的执行情况又如何呢?记者注意到,大部分地方电视台都在严格遵照17号令执行,但违规广告也屡屡出现。如某家电视台虽然剧中没有插播广告,但在片头曲后和片尾曲前各有两分钟左右的广告。还有一家卫视台将电视剧每集的片头片尾全部删掉,甚至将演员、导演等名单尽数删去,以争取最大化利用电视剧的广告价值。不知这些做法算不算违规?
17号令规定,在6时30分至7时30分、11时30分至12时30分、18时30分至20时之间,不得播放如治疗痔疮、脚气及卫生巾等容易引起观众反感倒胃的广告。据记者观察,早晨6点30分至7点30分的早餐时间,以往最令观众反感的“肠清茶,清宿便”、“泻停封”或形形色色的卫生巾广告基本已不见踪影。但有些电视台在用餐时间虽没有卫生巾类的广告,却出现了白斑病、尿毒症、不孕不育等疾病治疗或药品广告。
17号令规定:在非黄金时间段电视台播放一集影视剧(一般为45分钟左右)中,可以插播一次广告,插播时间不得超过2.5分钟。然而这几天,记者观察到的超时现象时有发生。某家电视台在一集电视剧中,两次插播广告。第一次在电视剧开播一刻钟以后,12条广告一口气用掉了2.5分钟的时间;但是20分钟之后,该剧又被2分钟左右的第二次插播广告打断。这样,在同一集电视剧中2次广告插播的总时长超过4分钟。
电视字幕广告成投诉热点
记者从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广告投诉中心了解到,字幕广告成为观众这些日子投诉的热点。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投诉中心总共接到观众的投诉电话已经不下几百个,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为游动字幕广告、重叠字幕广告,“观众反映一些电视台的广告文字把节目的字幕给挡住了”。另外广告节目转播不规范投诉也比较多,“观众说一些电视台在广告时间不转播正常节目的广告,而是插播当地电视台的广告”。据了解,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一些地市级甚至更基层的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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