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公布了2004年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名单,所有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将于5月1日起在网上公布。自主招生今年新增加了6所试点高校,它们是:西安交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
教育部要求,今年高校自主招生要坚持“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做到条件明确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今年自主招生工作要求,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除可经所在中学推荐外,也可以自荐或经过专家推荐,但均须由所在中学提供或确认其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据了解,3月1日前,试点学校向教育部报送本校2004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方案。4月15日前,报送本校测试工作情况及通过本校测试、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5月1日起,有关内容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公示。7月31日前,报送本校自主选拔录取实际结果及分析报告。
此外,从今年开始,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不再纳入自主选拔录取范围。
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28所高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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