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督察力度加大
公安机关去年查纠各类问题11.6万件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公安部督察委员会200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2003年,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不断加大警务督察力度,全年共开展明察暗访37.7万次,受理核查检举控告10.1万件,发现查纠各类问题11.6万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错误决定、命令490件,对1222名违纪民警停止执行职务、对767名违纪民警采取禁闭措施,移送纪检监察、政工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违法违纪民警1763名,确保了政令警令畅通,促进了严格公正执法。
在督促执行“五条禁令”方面,各级公安警务督察部门深入基层一线,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和重点人员,不间断地进行明察暗访。截至2003年底,共现场检查民警2.9万余人次,将违反禁令的近500名民警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对基层单位民警使用枪支警械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近2.2万次。
在加强对执法过程监督检查方面,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对关乎公民人身安全,合法权益以及执法环节等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项督察,实行了命案信访举报首接责任制和直呈制,并对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案件实行随案督察和责任倒查。
一年内,各级警务督察部门还对派出所、刑警队、交巡警队等一线窗口单位组织开展大量明察暗访活动。
公安部督察委员会要求,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大力协助抓好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警令畅通;进一步加强对公安刑事和行政执法活动过程的现场督察,切实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执法为民;围绕强化内部管理开展现场督察,促进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树立优良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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