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将统一委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日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透露,为了规范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委托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计。据悉,该规定实施后,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将是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必备附件。
国资委透露,为保障企业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国资委将统一委托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计。这样一来,那些具有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将对中央企业编制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国资委透露,中央企业的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原则上统一委托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承办;对于所属子企业分布地域较广的,可由企业总部委托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共同承办,并且一般不超过5家。
据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或者报告附件中,根据国资委要求应当关注和披露下列有关专项审计事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及主客观因素变动情况;企业年度财务决算中主要指标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不一致的情况及主要原因;按照国家政策开展清产核资、主辅分离、债务重组、改制改组、破产出售、资产处置、债转股等工作的企业,依据有关部门批复文件调整会计账务情况等几项内容。
关于如何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国资委人士透露,国资委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国资委公开招标或者企业推荐报国资委核准等方式进行。其中,国有控股企业采取企业推荐报国资委核准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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