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得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已经国务院通过,将在3月1号正式实施。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寿嘉华指出:因超采地下水等原因造成的地面沉降,已经给一些大中城市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必须得到有效的遏止。
记者:现在北京、上海(地面沉降)到没到危险的临界点?会引起灾害吗?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寿嘉华:在北京市还没有明显的地面沉降,在上海发生了地面沉降了。苏州、无锡、常州地区最厉害的沉降了0.9米、1米。是长期(沉降),不是说一时。
寿嘉华强调,我国在防治自然原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同时,人为原因造成的地质灾害已经逐渐突显出来。超采地下水等原因造成的地面沉降,虽然不致直接造成人员伤亡,但是多出现在经济发达地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尤其严重。地裂缝已在17个省(区、市)200多个县(市)发现400多处。包括自然原因在内,各类地质灾害平均每年造成1000多人死亡,经济损失上百亿元。
在防治泥石流等自然地质灾害的同时,寿嘉华介绍,对城市规模扩大可能带来的灾害隐患,国土资源部也正在制定相关的预警和控制标准。
寿嘉华:我们国土资源部(在城市)沉降这方面有没有一个标准?一个城市到了一个什么样的临界点是有危害的、引起灾害的,正在研究制定当中。有的,标准在制定当中,像沧州地区,我们就严禁它采(地下水),因为它的地下漏斗太厉害了,但是很多地区是可以治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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