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发出的“一号文件”提出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粮食主产区要拿出100亿元资金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请问这项改革的意义是什么?
金人庆:近几年来,我国粮食连年减产,种粮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种粮积极性不高。我国是有13亿人口的大国,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和重视粮食安全和种粮农民增收问题。为了促进农民增收,特别是增加种粮农民收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实行对种粮农民直补是贯彻党的“三农”政策的重要举措,是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迫切要求,也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有效措施。
记者:什么是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为什么要推进这项改革?
金人庆:简单地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就是把原来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在原来体制下,国家通过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财政补贴国有粮食企业,这种方式对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起了一定作用,但问题也很突出,主要是补贴环节多,种粮农民直接得益少,效率低。从2000年底开始,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粮食直补进行研究和探索,2002年以来,又指导安徽、江西、湖南、湖北等9省进行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特别是安徽省结合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进行的直接补贴试点,农民十分满意,社会反映良好。这些试点,为我们制定粮食直补办法和做好2004年直补工作积累了经验。
记者:2004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财政部近期做了哪些工作?
金人庆:财政部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推行粮食直补列为2004年财政工作的重点。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财政部提交的直补办法后,3月2日,财政部立即召集全国财政系统开会,安排布置2004年直补工作,具体措施有:一是把国务院提出的对种粮农民直补100亿元,分解落实到13个粮食主产省,要求全面实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同时要求非粮食主产省也要比照主产省的做法,对省内粮食主产县的种粮农民实行直补。二是对粮食主产省资金有困难的,中央财政给予借款,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动员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像抓农村税费改革一样,抓粮食直补,为这项工作提供组织和人力保障。四是制定《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的实施意见》,为粮食直补提供制度保障。当然,粮食直补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而且复杂,面对亿万农民的工作,仅靠财政部门的力量还不够,必须依靠地方政府的重视,特别是要坚持国务院确定的省长负责制原则。
记者:粮食直补,资金是关键,财政部如何解决直补资金来源问题?
金人庆:我前面讲过,这次粮食直补改革是补贴方式的转变,原来对国有粮食企业补贴是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改直补后,直补资金仍从风险基金中列支。每年中央和地方财政从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充实风险基金,有稳定的来源。需在夏粮收割前完成对农民兑付补贴资金的,在6月底之前将直补资金拨到县一级财政专户;需在秋粮收割前对农民兑付补贴资金的,在9月底之前,将直补资金拨到县一级财政专户。对农民的补贴,必须在12月底之前兑现到农民手上。
记者:实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后,有哪些农民受益,能拿到多少钱?
金人庆:这次粮食直补改革的一条重要原则是:“两个倾斜”,一是向粮食主产区倾斜,二是向种粮多的农民倾斜。财政部在分配100亿元直补资金时,集中分配到了黑龙江、吉林、河南等13个粮食主产省。这13个粮食主产省播种面积占全国的69%,粮食产量占72%,玉米、小麦、稻谷的年收购量占全国的85%。13个主产省的种粮农民保护好了,我国粮食也基本稳定了。我们要求地方实施过程中一定要坚持这条原则,不搞平均分配,不撒“胡椒面”,要确保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民成为最大受益者。从安徽试点情况看,粮食主产县的农民一亩地多的补到30多元,平均在20元左右;非主产县要少一些,全省平均每亩补到10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