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聚焦城乡统筹发展 ■摄影/本报记者 贾婷
本报讯 政协的首次提案协商办理会,就将焦点聚到统筹城乡发展上。昨天上午,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委召开座谈会,就相关提案进行协商办理。提案办理部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五部委相关负责人到会答复。
据介绍,在政协大会期间,选择反映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重要提案,邀请提案办理部门负责人和提案人直接协商并初步办理,是政协的一项传统。
■切实保护耕地
民进中央:目前征地问题仍很突出,正在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如:各级各类开发区、园区过多过滥,城市规模盲目扩大,所占土地80%以上为农民集体的土地;低价征用土地,群众反映强烈;地方政府截留、挪用、拖欠征地费,侵占农民利益。
农业部办公厅主任刘维佳:我们在最近准备采取三项措施。一、进行基本农田大检查,这已经开始了。二、争取发一个紧急通知,非常明确地提出禁止在基本农田种树。三、要争取和有关部门配合,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种树风为什么那么甚,主要是利益驱动,基层政府的利益驱动,推动基层政府背后的原因是企业,当地都有造纸厂,种树是为提供给造纸厂。
■改革征地制度
民盟中央:在我国农村征地中,由于土地征用制度和相关配套机制不合理,往往造成农民既失地又失业的现象,使“三农”问题形势更加严峻、城乡二元结构更为突出。
农业部办公厅主任刘维佳:农业部针对问题,正在抓紧工作,主要是解决如何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相配套的一些制度建设。土地流转方面抓4件事。包括:抓与土地承包法配套的实施办法,使土地承包法更有操作性;抓紧制定流转规则,这个已经起草了初稿,使流转程序化;正在筹划、争取今年能够实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使土地流转关口前提。在流转之前就有备案手续,如果事情违反了规定,那就禁止流转;准备实行流转合同制,使流转规范化。
■建立农民工社保制度
民建中央:目前我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程度很低。一些企业为了减少用工成本,对社保工作态度消极甚至有抵触情绪,通常以人员流动性大、农民不愿投保等为借口,少报、瞒报用工人数或工资总额,以达到少缴社会保险金的目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社会保障司副司长赵殿国:我部已经把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列入了今年的工作重点,今年要在全国范围对这两个群体的社保状况展开调查,由两个副部长牵头,八个司局参加,全国上下联动,通过调研进一步摸清情况,探索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办法。小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口的社会保障也是我部今年的工作重点。
■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民建中央:当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十分普遍而且相当严重。据国家有关部门的一项调查表明,72.5%的民工工资遭到不同程度的拖欠,全国拖欠民工工资达1000亿元左右。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这一突出问题。在拖欠工资情况严重的建筑企业,应建立工资支付信用档案。加大劳动监察力度,把那些恶意欠付民工工资、严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劳务企业淘汰出建筑市场。同时,探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基金制度,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出资建立,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社会保障司副司长赵殿国:我部下一步要加大对拖欠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严厉打击恶意拖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建立相关部门工作机制,由我部牵头,与建设部、公安、法院、财政、工会积极配合,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宣传,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规范约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工资支付的监控制度;建立工资支付信用制度,指导有条件地区逐步建立欠薪的保障制度。
■推进城乡统筹
九三学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解决长期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平等和谐的城乡关系,具体有以下几方面的建议: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统筹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兼顾,构筑合理的城镇化体系;统筹劳动力资源开发,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解决城乡就业问题;统筹安排城乡土地的合理利用,依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医疗、失业、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城乡生产力布局,使城乡资源实现最优化整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朱之鑫:根据提案提出的建议,我委将在规划中进一步加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工作。首先,破除城乡分割的观念,对城乡发展,以及制度上、体制上和政策上,要统筹进行规划,特别需要通盘进行考虑。同时,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调整国民收入的结构和财政支出的结构。其次,要逐步形成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机制,使城乡收入差距得以缩小。第三,在教育机会、就业机会、发展机会、卫生服务等方面,使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权利。第四,进一步深化城乡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城乡间要素市场按经济规律自由转移和配置的原则,建立一个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