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环球、华纳、百代、英皇等50余家海内外著名唱片公司联合委托北京市天为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向全国近万家卡拉OK经营者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停止擅自使用中外权利人的音乐电视/MTV、音乐录影/MV、卡拉OK作品的侵权行为并支付赔偿金。成都400多家娱乐场所都接到了同一张“版权罚款单”,如何化解这场“致命危机”?昨(10)日,好乐迪、钱柜、故事村、ATT、热舞、星工厂、红色年代等数十家成都大型娱乐场所“掌门人”首次聚会,并决定拟定联名“陈情书”,呼吁政府部门帮忙度过这次“灾难”。
峰会·开场白
成都娱乐界要团结起来
昨日下午,回归俱乐部“戒备森严”,保安不时四处巡逻。
15时许,钱柜、故事村和ATT“掌门人”最先来到回归3楼。谈笑间,他们的表情里却隐藏着几分担忧。10多分钟后,各家“掌门人”先后到达,坐在由几张方桌临时搭建的会场中开始讨论成都娱乐行业的“钱途”。
学府歌城负责人率先表态:“成都400多家搞娱乐的应该是一个整体。我们应该成立一个常务会,不能让人家觉得成都娱乐界是一盘散沙。”金碧辉煌负责人马上表示支持:“这不是哪一家歌城能够单独面对的事情,肯定是全行业的事情。”
如何团结,如何应对面向全成都娱乐界的“罚款单”,又如何解决以后娱乐界要面对的诸多问题?大家很快达成一致:成立一个小组。以后,加入了小组的娱乐场所遇到问题都应集体解决,费用由大家分摊。
峰会·罚款单
该缴费但要合理地缴
有了“集体”之后,众“掌门人”的注意力再次回到“罚款单”上。很快就要面临开庭了,好乐迪负责人胡怀珍对这个问题格外关注:“它一首歌就要10万元,合不合理?费用当然可以缴,但不能任由唱片公司漫天要价。”
钱柜负责人将他向律师咨询的结果进行了通报:“他们索赔的标准是容纳100人的场子缴3.3万元,100至200人的场子缴6.8万元……容纳500人的场子要缴12万元。我们在座的,相信大部分人都要缴12万元。律师说这笔费用可以商量,但缴了之后仍只允许我们使用到2004年年底……”此言一出,举座哗然:“这样缴费没人缴得起。”
最后的统一意见是:不缴费是不可能的,但不能以目前的方式来缴费。就如同以前向中国著作权协会缴纳费用一样,每年缴五六千元,那才是大家都可以承受的。
峰会·陈情书
请政府出面帮助解决
除了自我保护之外,许多“掌门人”都表达了一个意愿:“用法律解决,请政府出面。”
胡怀珍谈到一些上海方面的情况:“世界版权协会已经找过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版权局和文化局,为的也是这个事情。我们就是应该找有关部门,请他们拿出意见……”钱柜负责人已经和四川省版权局有过联络:“版权处的黄处长答应18号召开会议,和我们一起商讨此事。要收费,完全可以由政府出面跟商家收费。”
“掌门人”们决定拟定一份“陈情书”,递交省版权局、市文化局等相关单位,向他们反映目前成都娱乐界面临难题。同时,通知未参会的娱乐场所加入这一行列,以期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
峰会·起疑心
“律师函”纯粹是敲诈?
对于律师函中所提的“众多中外唱片公司”,久在江湖中行走的“掌门人”们也有些找不着北:“众多公司是指哪些公司?包括了华纳没有?如果包括了,它为啥又要单独起诉好乐迪?如果没包括,还有多少公司在后面等着我们?钱缴到哪里?”
昨日下午6时许,一位叫赵昴的先生致电本报,自称是绿洲大酒店紫光夜总会的负责人:“我们这里前两天也收到了律师函,实际上送达时间已经超过了函中所说的3个工作日。”赵先生称他很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我仔细看过装律师函的信封,是成都造的,而且印数只有4000个。我认为这有可能是一种欺诈行为。我今天打电话到北京天为律师事务所询问,他们拒绝证实此事。”
赵先生说他没有参加昨日的峰会,他表示:“没必要联合,我就觉得这个事情是在敲诈,只是披了一件合法的外衣。对方如果要起诉,我就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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