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推出购房落户政策,取消进城控制指标和“农转非”计划指标
2001年3月,浙江在全国率先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取消农民粮食定购任务
2002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以法律的形式对农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04年浙江再度在全国率先取消农业税……
这一系列带有重大突破意义的农村改革,为什么都首先发生在浙江?浙江的经验,对于整个中国的三农问题来说,究竟具有怎样的意义?
“往年把粮食卖给国家时,总要扣掉一两百斤。但去年拿过去卖的时候居然一斤也没扣。”宁波市洪塘镇洪塘村村民李阿荣抿了一口酒,笑着对记者说:“后来女婿看报纸说,以后我们不用再缴农业税了。”
“祖祖辈辈缴了千百年的皇粮国税,这真的就到头了?”李老汉似乎还有点不太相信。
近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4年起,全省对各地在农业计税土地上种植粮食和油菜的农业收入免征农业税。事实上,宁波、杭州等一些县市在此之前已全面取消了农业税。
农业税,这一千百年来压在农民身上的担子,在浙江即将成为一个历史名词。
取消农业税一波三折
“2~3年内浙江省将全面取消农业税。”浙江省委省政府农业和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处处长童屏雄向记者透露,这个目标可能还要提速。
浙江省税改办的工作人员表示,浙江全省的农业税并不多,只有5亿元左右,“这和浙江省去年1469亿元的财政收入相比算得了什么?”
负责政策制定的童屏雄表示,停征农业税也不是想停就停的,这个政策的落实其实经历了一波三折。
早在2002年1月26日浙江拾两会”上,浙江大学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教授黄祖辉等三名省政协委员就向大会递交了一份提案,建议浙江省暂停征收农业税。
5月29日,他们收到了浙江省相关部门对其提案的书面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一个税种的开征、停征,权限集中在中央政府,省级政府无权决定。”
童告诉记者:“其实浙江省政府曾根据该提案向中央作了一份报告,主要内容是希望上级能批准浙江省在全省内免征农业税。但中央的意思是,浙江是一个特殊的省份,财政实力雄厚,非其他省份可比。”
事情并没有结束,2003年3月份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也交了一份提案,他建议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沿海发达省市由地方财政自行消化,中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这个方案最终还是被否决了,但是改革始终没有停止过。
终于可以公开见人了
2002年7月1日起,浙江省全面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全省取消了乡统筹费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政府性收费和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农村“两工”(农村义务工和积累工)。与此同时,浙江省还调整了农业特产税政策,对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特产品,只征收农业税,不再征收农业特产税。
据统计,到2003年底,农村税费改革全省减轻农民负担23.62亿元,农民人均负担从改革前的92元下降到32元,减幅达65.2%。
2003年,对于2001年农民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366元)的361个乡镇,减免低收入农民的农业税。由此造成的乡镇财政缺口,由省财政和当地财政共同承担。浙江省税改办的工作人员说:“这361个乡镇总的农业税收为4875万元,省财政完全有能力承担。”
但有些地方比省里的进程走得更快。
“宁波2003年已经停征农业税了,但并没有经省里批准。”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说,“宁波是计划单列市,它在停征(农业税)之前,并没有给省里打招呼。”
走进宁波市财政局,农业处处长陈建国正在修改那份宁波市财政局准备向宁波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要求全面免征农业税的请示》。
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或免征农业税”,“现在终于可以公开见人了,其实以前我们那样做可以说是一种‘弄虚作假’,在提法上也叫‘缓征’而不是‘停征’。”陈建国笑着舒了一口气。
陈建国所说的“弄虚作假”,其实就是采取财政贴农补农的形式“空转”农业税。
先从村集体而不是从村民中征收相当于农业税的金额,然后宁波市通过转移支付如数返还。这一切全部通过票据结算,除了簿记成本外,很少有中间消耗。
陈建国表示,“这一征一补,事实上就是停征了农业税。原先的税务链最底层在村民,现在终止于村集体了。”
宁波市财政局统计数据表明,2003年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325亿元,而农业税收入只有0.5亿元。
“停征”带来的问题
“即便是消除了法律方面的障碍,停征农业税还是面临很多问题。”陈建国仍然有担忧,“财政收入上,停征农业税对整个宁波市影响很小,但有个别乡镇财政压力很大。”
浙江省财政厅调研处蒋晓波处长说,减免农业税,“最大的问题就是乡镇债务问题,目前全省由于减免农业税形成的乡镇债务是20-30个亿。还有大量隐形的债务,肯定比这更大。”蒋处长介绍,每个乡镇负债都起码在100万以上。“这是体制造成的,每届乡镇政府都要有政绩出来,乡镇财力小,只好借贷和摊派。”
此外,原来全市约5000万的村务开支,主要也是来自农村税费。现在停止征收,“务工补贴没有了,尤其是穷村,没钱了,怎么办?”
另外一个就是农村教育债务问题凸显,以前都是乡村两级办学,一部分来源于财政拨款,一部分从农民征收。陈建国处长坦言,“前些年全市加大对教育的投资,修缮校舍、购置硬件设施等等都是向银行贷款的,现在哪里来钱还?”根据当地作的一项调查,目前宁波辖区内各县、市教育负债一个多亿。
宁波市洪塘镇2000年为新建洪塘中学向银行贷款500万,前两年划归江北区。“但是这个债还得由镇里来还呀。”财政局局长蒋华良告诉记者,目前还剩下150万需要还。“税费改革后,镇里就把农村教育费附加等改向企业征收,工业、交通、建设行业的企业按照年产值的5‰上缴,其他企业按照2.5‰上缴。”
对此,陈建国表示:“省里对我们只给政策,不给钱。”
浙江省解决因税费改革造成的乡镇财政缺口也主要采取转移支付的方法。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和财政状况,把所有69个市、县划分为五类,按不同比例支付。对24个经济欠发达的市、县(市)和4个海岛市、县(市),由省财政全额支付;而对宁波等7个经济发达市和7个经济发达县(市),完全由地方自行解决。中央、盛市或县三级财政转移支付总额为16.75亿元,相当于农村税费改革引起的政策内短收的全额。
而宁波市将在三年内对市内1300个村补贴1300多万,每年每村1万元补贴,费用由宁波市和各县各承担一半。
“其实机构改革也是税费改革的一个初衷。照理说农业税取消了,剩下的工作已经不需要那么多人了,但是机构基本上没有减少。”陈建国表示,一些乡镇机关人浮于事的现象更严重了,但是机构改革的难度仍然很大。
“尖子生”浙江不得不走的路
1997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推出购房落户政策,之后又率先取消了进城控制指标和“农转非”计划指标,建立了全省相对统一的户籍改革政策体系;
2001年3月,浙江率先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取消了农民的粮食定购任务;
2002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以法律的形式对农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04年取消农业税,浙江依然走在全国前列。
一系列带有重大突破意义的农村改革,为什么总是发生在浙江?
浙江大学黄祖辉教授认为,浙江的有些经验是无法立刻在全国推广的。“像这次取消农业税,本来这块就占全省财政收入的0.34%左右。而在内地有些省市,农业税费是财政收入的大头。如果去掉这部分收入,整个政府机构就可能陷于瘫痪。”
用黄祖辉教授的话来讲,“浙江就像班级里的尖子生,老师上课的东西根本吃不饱,又不可能开小灶。怎么办?只有靠自己探索和创新。”
浙江经济是在低起点上起飞的,或者说,是一种典型的缝隙经济。浙江人均只有半亩地,自然资源贫乏,加之长期处于海防前线,国家重点投资很少眷顾。从1952年至1978年的26年里,国家在浙江的投资人均只有410元,只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但恰恰就是在这种缝隙里,浙江为中国市场经济培育了最早的主体——60多万家中小民营企业,约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9%,堪称“中小企业王国”。
黄祖辉教授表示,传统包袱轻,民营经济最容易向市场经济转型,必然导致浙江最先碰到市场机制转型中的新问题,也决定了浙江不可能跟在国家政策后面走。
从事农村税费改革研究的浙江大学农经系副教授陈随军把浙江比作是“中国的一块试验田”,“浙江的今天,就是中国的明天”。
在采访中所有人都还提到了一点,浙江有一个开明的政府。人们在私下议论,“只要不束缚农民的手脚,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再加上优良的服务,即使是无为而治,不出政绩也难埃”
说起政府的开明,农业工作处童屏雄处长讲了这样一件事:
1994年到1998年,因粮食紧张,中央要求各地集中精力打粮食翻身仗。种粮每亩最多只有两三百元,而有些地方搞水产养殖,亩产3000多元。农民是最聪明的,他们知道如何取舍。但是经常会有领导去乡镇督察。怎么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农民在公路两旁都种上水稻,车子开过的时候看起来是完成指标了。其实里面还是种的高效率的经济作物或者搞水产养殖。
有一次,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带队去慈溪检查种粮情况。一名工作人员发现稻田里种的都是黄花梨,当时其他人都没有作声。回到车上,他问副市长怎么处理。得到的回答是“我什么也没看到”。
“我1978年就开始做农村工作了,这么多年制定了那么多政策,是凭我们几个人想出来的?不是。我们只是提炼民间的各种经验,然后固定下来,并加以推广。”童屏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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