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职业能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教育部合作,面向全国共同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并开设高教自考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这是记者从12日召开的“劳动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与劳动保障专业自学考试协调会”上获悉的。
报道称,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共设培训与就业、劳动关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与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6门课程,全部考试合格者,可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承认其相应课程学分,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此专业(包括专科、独立本科段)其他课程的考试,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思想品德符合要求的,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
据悉,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及高教自考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均实行全国统考。资格证书考试在每年5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首次考试拟于2004年11月举行;自学考试该专业首次考试拟于2004年10月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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