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解放军报》报道,中央军委日前颁发《关于加强军队高中级干部教育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解放军总政治部同时发出通知,要求全军团以上党委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若干规定》共十七条,具体明确了加强军队高中级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工作目标,规定了加
强军队高中级干部教育管理的主要工作,对教育管理各责任主体的职责作出了明确区分和规范。在《若干规定》中,设立和规范了个人学习检查考核、专项教育、诫勉谈话、思想政治素质考查、重要工作履职报告、述职述廉等六项新的制度,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军队高中级干部教育管理的重要法规。
《若干规定》强调,军队高中级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坚持对高中级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把握特点、讲究方法,以坚定高中级干部理想信念为根本,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管好主官为重点,以制度管理为主要手段,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各级领导和机关各负其责,不断促进高中级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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