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二战中被强行带至北海道并被迫从事过重劳动,36名中国籍原劳工及已死亡7名劳工的遗属总计70人日前向札幌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及6家企业对此事谢罪,并支付总额8亿6千万日元的损害赔偿,今天日本共同社报道,此案的判决今日已经下达,日本法院驳回了中国劳工的赔偿要求。
有关劳工诉讼在日本全国范围内已出现12起(其中1起已和解)。在过去的判决中,围绕两个法律上争议各法院的判断各不相同,该两个争议分别为:(1)可以免除违反安全考虑义务的“消灭实效”(10年)(2)民法规定针对非法行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有效期为20年所造成的“时效壁垒”。
此外,日本新泻地方法院也将于26日对一起同类诉讼进行判决,该诉讼中12名中国籍原劳工等要求日本政府及新泻市港湾运输公司支付2亿7500万日元的损害赔偿。此次诉讼的最大争论点为“时效壁垒”问题,届时两地地方法院将作出何种判断将引起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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