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4日早晨首次启动了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机制。上海市中心气象台从6时零5分开始在当地电视台、电台和气象信息电话中发布大雾红色预警信号和信息。
上海地方性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规定从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24日发布的预警信号是规定实施以来的第一次。
据气象台介绍,24日早晨5时左右开始,上海郊区先后出现大雾,大部分地区能见度在100米至200米之间,极个别地区能见度只有50米左右,符合大雾红色预警信号发布标准。
5时56分,中心气象台发出预警信号发布预告单,6时零5分正式发出通知单,上海电视台屏幕上即时挂起了大雾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并在下方不断滚动字幕“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本市部分地区未来3小时内有能见度低于200米的大雾,请加强防范”。当地电台也立即播出了预警内容。各种气象信息电话也发布了预警信息。
大雾在上午8时以后逐渐消散,气象台于8时45分解除了预警信号。
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陈智强介绍,23日下午的天气会商中预报员已经提出24日早晨可能有雾。23日晚上气象观测和预报人员加强了雾的监测和分析,位于黄浦江、高速公路、高架道路上的18个自动观测站每分钟发回雾的监测资料。随着上海上空云量的明显减少,浅层水汽明显增加,郊区在24日早晨出现了较强的辐射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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