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招办获悉,市招委与移民局,针对三峡库区移民考生的实际情况,对移民考生政策性加分,作出新规定。据悉,这一加分政策将涉及到全市186个乡镇和市内外迁安置库区移民的5个县市40个乡镇。
移民考生界定
据悉,凡具有三峡库区淹没城市和乡镇的常驻户口,且确属库区移民的考生;原户口是我市移民淹没地区,现户口已按规划搬迁安置至非淹没区县(自治县、市)的移民考生,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均享受库区移民考生照顾性加5分。
同时,按《重庆市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相关政策,库区移民考生若具备多项加分条件时,可累加一项最高分,但累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资格审查严格
库区移民考生政策性加分,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今年将加强对移民考生的资格审查。按规定,凡属享受库区移民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必须到区县(自治县、市)招办,领取并填报《重庆市三峡库区淹没城市、乡镇考生资格审查表》后,交当地移民局(办)。移民局审查后,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后交区县(自治区、市)招办。
对已迁出淹没城市、乡镇的考生,凭当年迁移的有效证件(有效时间为从迁出之日起3年内)到现正住户口区县(自治县、市)招办,填写《重庆市三峡库区淹没城市、乡镇考生资格审查表》后,交现住户口区县移民局(办)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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