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深夜,香港警方在西九龙区掀起了一场“风暴”,近千名警员突然出动到该区30多处地方搜查,拘捕432名涉嫌与一大型卖淫集团有关的男女。
次日,警方宣告,代号“火苗”的扫黄行动消灭了一个年赚逾亿、操纵近千名妓女的大型卖淫集团。这一大快人心的消息,一时间成了当地报纸的头条新闻。
负责指挥“火苗”行动的冯建民总警司表示,警方拘捕的400多人,年龄由16至76岁,其中11男2女是骨干成员,包括有“色情网吧大王”之称的卢姓兄弟。
警方当场检获大批证物,包括多本色情场所的账簿、数百万元现金、一批金饰和多部电脑等。
冯建民介绍,警方2002年执行“火百合”行动时,发现一对姓卢兄弟经营连锁式色情网吧,诱骗未成年少女提供性服务。经警方不断扫荡,该集团为避风头,将网吧改为卡拉OK、夜总会或按摩房,但依旧提供色情服务。
警方于是在去年8月决定部署“火苗行动”。在收集了充分证据后,警方才在24日夜重拳出击,并大获成功。
“火苗”行动是继“火百合”行动后,香港警方最大规模的扫黄行动。“火百合”行动的目的是打击操控来自内地妓女的卖淫集团,“火苗”行动的目的则是打击操控未成年少女的卖淫集团。
据警方资料显示,2003年警方共拘捕82名从事色情网吧的未成年少女,年龄14至17岁。旺角警区署理行动主任吴少川高级督察认为,其中大部分少女都是抵受不住金钱诱惑而从事色情活动。
色情网吧主要以中产男士为目标,以年轻少女担任上网辅导员,实际上是挂羊头卖狗肉,提供各项性爱服务。每逢学校长假期,例如即将来临的复活节,均是未成年少女被利诱卖淫的旺季。
为遏制引诱未成年少女的色情网吧,香港警方双管齐下,一方面引用封闭令,封闭有被成功检控经营色情场所纪录的网吧,同时依照法例检控光顾色情网吧并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的人。根据香港法例,与16岁以下少女发生性行为最高可判监5年,若与13岁以下女童发生性行为,最高可被判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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