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今年将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廉政不出问题的公务员根据级别不同,有望退休时拿到100万~200万元的巨额廉政公积金。任职期内如果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酌情扣发廉政公积金,直至全部扣完。
廉政公积金制度挑战社会公平(王学进)
在说正题之前,我先提几个问题:一是公务员
的年龄问题,有的干几年就可退休,有的刚参加工作,两者怎么区别?二是平时的福利基金问题,各单位不一样,故提取的比例也不一样,结果却一样,这公平吗?三是廉政公积金的来源问题,如此庞大的数目,单靠从平时的福利基金中拿出一部分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其余的到哪儿去筹集?四是违规违纪问题,在监督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谁能保证对所有公务员的考评一定是全面公平的?现在一些腐败分子手段越来越高明和隐蔽,即使任职期内做下违规违纪的行为,纪委也未必查得出,如此他们岂不是双倍获利?
从中可知,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是在挑战社会公平。
本来,公务员做好本职工作,勤政廉洁、遵纪守法,这是起码的要求,也是分内事,如果连这些都做不到,怎么配做公务员?此项制度的出台,使原本正常的事情反而变得不正常了。
这项制度的最大不公,还在于它伤害了纳税人的利益。公务员的薪金都是纳税人的钱,他们拿纳税人的钱为纳税人办事,此乃天经地义。我们广大的农民工人兄弟,一辈子都在农田、车间规规矩矩劳动,遵纪守法做人,不但得不到奖励,还要为公务员的廉政金再次埋单,这公平吗?
警惕高成本运转的低效政府(练洪洋)
廉政公积金就是高薪养廉的新版本,去年南京也开始试行这种制度,一石激起千层浪。至于高薪能否养廉、在我国现阶段是否可行暂且不论,这里我只想说,深圳到了公务员分羹狂欢的时候吗?
记得就在去年,深圳一位网民“我为伊狂”发表了一篇《深圳,你被谁抛弃?》引起各方关注,该文对深圳政府部门效率低下提出严厉批评。他说,不少部门和人员因为特区特权而养成“特性”———对于部门来说,因为特权而获得额外利益,比如前不久的暂住证问题,尽管中央已经规定取消暂住证收费,但深圳有关部门却要挖空心思来弥补这个利益黑洞。
一张小小暂住证背后的蝇头小利,深圳都不肯放弃,却舍得为每一位公务员准备百万元以上的所谓廉政公积金。深圳每年有多少公务员退休?深圳的纳税人要为他们付出多少“廉政公积金”?谁能告诉我?
为一个不明确的理念(高薪养廉),付出如此巨大的成本,很难不让公众把此举与公务员的自利行为联系在一起。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个与民争利、高成本运转的政府必然是一个低效的政府。
“不出问题”就能成“百万富翁”?(高志国)
过百万元的廉政公积金真的太“牛”了,许多人一辈子想都不敢想!我的疑问是:
一、公务员是干什么的?从大道理上说,是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勤政廉洁,尽职尽责,是起码的要求,干好本职工作是应尽的义务。只要“不出问题”,就可以因为所谓的廉政公积金成为“百万富翁”,这样的事情也太好了吧?
二、廉政公积金从何而来?这是相对深层次的问题。有关人员向记者表示,廉政公积金将由政府统一组织,从平时的福利基金中拿出一部分钱来建立廉政公积金。那么,什么是“平时的福利基金”,有多少数目,经过什么程序合法审批,接受广泛的公共监督了吗?如果不能说得很明白,也就相当于新起个名字的“小金库”罢了。
三、以“平时的福利基金”来控制腐败行为能起作用吗?特别应该注意的是,这个基金不是从公务员的基本福利中抽提的,而是“另外”的。而国外的廉政保证金,是深嵌在公务员基本福利中的,如果“犯了事”,日后的养老金等也一扫而光。深圳市的公务员,只是财政另拨的“廉政公积金”。
若照直了说,这个另起炉灶的“平时的福利基金”和“廉政公积金”如果不能与退休金、劳动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联系起来,那么,与明目张胆地从纳税人口袋里抢钱有何区别?
廉政公积金不如高薪养廉(邹云翔)
笔者认为推行廉政公积金制度思路是对的,但是,廉政公积金不如高薪养廉来得实际。
廉政公积金将达百万元以上,是个让人心热的数字,可惜这样的利益在退休时才能变为现实,而对于大部分公务员来说这份公积金是个迟到的爱,在他们退休以后,一份退休金足以让他们度过人生的最后时光,额外的巨额金钱只能勾起他们在年轻上班时无钱的苦恼。
当一个公务员初工作时,他们担心的是没有钱购房结婚;当他们子女上学时,他们担心的是没有钱给子女最好的教育;当他们面临激烈的竞争的时候,他们担心的是没有必要的金钱进行充电学习。在他们最需要用钱的时候,也有能力花钱时,低薪制使他们捉襟见肘。而当他们年老体弱退休时,巨额的资金却从天而降。“少年时有精力却没有钱,年老时有钱却无必要”,这就是廉政公积金的难堪所在。
我主张高薪养廉,对公务员的公正的评价,何必将一切均留到公务员年老体弱之后呢?我想应该在他们付出时就有回报———高薪养廉,这样也就使得他们一越轨时,所得到的惩罚也更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