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加拿大联邦司法部指出,提交上诉的限期为四月十九日或以前,即是说,只余两周时间。
据了解,三月十九日的裁决公布以后,赖昌星的一方有三十日时间就有一般重要性的特别检订问题提交上诉告示(notice of appeal),移民部有十五日时间提出反对。上诉庭会考虑是否受理上诉的申请,如果不批准,则案件的上诉途径终结,这是加国的第二最高的司法机构,再上一级就是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