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广东省工商局获悉,广东省将全面放宽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准入条件,其中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都可以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投资。
据广东省工商局日前出台的有关文件规定,
除国家明确限制的投资领域外,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都可以进入;鼓励跨行业、跨地区多种经营,不限经营方式和经营规模;对符合私营企业条件的农村个体工商户,可直接变更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引导其规范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此外,对农产品物流业、农产品超市、城镇社区居民服务业等新兴行业,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各地可积极开展登记试点工作。
相关规定还进一步放宽了农业产业公司的注册条件,允许新设立经营农业产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注册资本分期到位,首期达到法律规定标准50%以上的,可予登记开业;允许以农业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作为资本投入企业。在投资主体上,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限制外,允许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团体或个人以各种形式兴办农业企业和农业经营项目,自然人投资兴办农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不受注册资本限制。
同时,农业龙头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冠省名的基本条件也放宽为母公司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到6000万元以上。同时,注册资本在600万元以上和年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外向型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凭有效证明,可以申请冠省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