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军委批准,《军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将于2004年5月在全军正式施行。这是我军后勤工作的又一项重大改革,是我军人员待遇政策制度的一项创新,是全军广大官兵期盼已久的一件大事。近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总后勤部卫生部部长白书忠。
记者(以下简称记):为什么要对军队医疗保障制度实行改革?
白书忠部长(以下简称白):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军现行医疗保障制度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缺陷,突出表现为:医疗待遇区分不合理,保障军人的重点不突出;对医患双方缺乏有效约束,医疗“大锅饭”和医院“惜用”现象并存;医疗经费供需矛盾突出,官兵大病医疗和老干部医疗困难较多;医疗经费分配方式不尽合理,保障效益有待提高。多年来,医疗管理办法虽然做过多次局部调整改进,但仍未彻底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随着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军队后勤社会化保障改革的深化,军队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要求,改革势在必行。
记:此次改革的任务是什么?
白:主要是改进军人免费医疗制度,改革随军家属包干医疗和军队职工公费医疗制度,建立起军人免费医疗、随军家属优惠医疗、军队职工保险医疗相结合的新型医疗保障制度。
记:军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白:概括地讲有4句话,就是分类保障、合理医疗、统定结合、持卡就医。分类保障就是军人实行免费医疗,随军家属实行优惠医疗,军队职工实行保险医疗;合理医疗就是实施合理诊疗、合理用药,简化就医程序;统定结合就是建立统筹与定额相结合的费用管理制度,包括实行部队基层医疗统筹、各大单位大病医疗统筹和总部特殊医疗项目统筹,经费供应总量控制和干部医疗消费记账管理;持卡就医就是军队患者在各级医疗机构持电子医疗卡就医,计价运行,达到门诊、住院、转院“一卡通”。此外,对远离军队医疗机构的军人、优惠医疗家属和军内就医职工实行门(急)诊社会化保障。
记:军队离休老干部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医改对他们有哪些特殊政策?
白:离休干部医疗一直是军委总部非常关心的问题,也是军队各级医疗机构保障的重点。这次医改,一是提高了离休干部人员基本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500元;二是新设大病统筹补助经费标准,离休干部每人每年1000元,由大单位实施统筹;三是继续对远离体系医院100公里以上干休所中心卫生所编制的医疗观察床位给予经费补助;四是对分散安置的离休干部给予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五是对已移交政府安置、仍随配偶在军队干休所居住、由干休所代管的军队离休干部,可在军队免费医疗;六是对异地安置、尚未进干休所或尚未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到外地与配偶或子女一起生活,简化了在就地医疗的批准手续;七是新设离休干部“双无”遗孀经费补助标准,给予免费医疗。通过以上政策和措施,能较好地保障离休干部在基层的医疗。
记:边远艰苦地区部队的医疗保障一直是军队医疗保障的难点,这次医改有哪些改善?
白:由于有些部队基层单位驻地分散,远离军队医疗机构,本身医疗保障条件差,在军队系统就医十分不便。为了解决这部分单位和人员就医的实际困难,依托当地医疗机构,实行就近就便的社会化医疗保障,主要是门诊和急诊住院。这项改革采取灵活、自愿的原则,由团以上单位选择并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即可与当地医疗机构签订就医合同。为保证这项改革的落实,总部还专门设立了经费补助标准。
记:为什么要设立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大病统筹病种有哪几种?
白:大病患者出院后,在部队基层医疗单位的后续治疗消耗仍较高,过去各级每年虽然给予补贴,但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有些费用甚至不得不由个人负担。建立大病医疗统筹,就是为了解决大病患者在部队基层单位的吃药和治疗问题,减轻部队和个人负担。目前确定的大病医疗统筹补助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类风湿病、糖尿病(有合并症)、高血压病(Ⅲ期)、慢性精神病、脑血管意外、严重外伤后遗症、肾移植术后用药等12种疾病。
记:哪些人员能享受大病医疗统筹补助?
白:现役军人,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优惠医疗家属,都能享受大病医疗统筹补助。在军内就医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大病医疗消耗,在职工基层统筹经费中解决,不足部分由所在单位解决。
记:随军家属优惠医疗政策在这次医改中是怎样体现的?白:对无工作、无收入的“双无”随军家属给予医疗照顾是保持军队稳定的一项重要政策,但家属的医疗待遇应当与军人待遇有一定区别。为了减轻军人家庭经济负担,解决医疗包干制度存在的问题,此次改革取消了包干医疗制度,实行对“双无”随军家属优惠的医疗政策。主要体现在:制定了优惠医疗家属医疗补助标准。优惠医疗家属不看病不交费,一般疾病少交费,得了大病有统筹,经济特别困难的可减免。这次改革还进一步明确了家属享受优惠医疗的范围。
记:军队职工为什么要参加社会医疗保险?
白:军队职工是军队成员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国家职工队伍的一个组成部分。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2002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军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这一决定,是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军队职工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军队职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可以使军队职工在工作期间能够有一定的医疗经费积累,在离开军队以后能得到连续性的医疗保障,解除职工后顾之忧。
记:医改方案规定军队将实行持卡就医,请介绍一下什么是持卡就医?
白:持卡就医是采用计算机、IC卡、数据库等信息技术,加强医疗管理和方便病人就医的一种新型手段。医疗卡具有识别就医人员身份、核算就医费用、记载简要病情和转诊信息的功能,并将逐步扩展到用于病历记载和建立军人健康电子档案,能够实现在军队医疗机构内部诊疗“一条龙”,在各级医疗机构之间转诊“一卡通”。使用医疗卡后,患者到医疗机构看病,不再需要开具诊疗介绍信,减少了挂号、开方、检查、取药、住院来回奔走的麻烦,不仅个人的医疗信息可以储存起来,而且还能做到明明白白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