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台北地铁等公共交通运营的台北市捷运局7日被台湾司法机构判决,向法国承包商马特拉公司赔偿包括利息在内的15亿元新台币。
10多年前,承包台北市捷运局木栅线机电工程的马特拉公司,认为木栅线土建工程延误,导致他们的机电工程延后,构成“迟延履约”,要求捷运局赔偿新台币20亿元。捷运局不同意赔偿,马特拉公司因而向台湾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认定捷运局应赔偿10
亿元新台币。
捷运局此后向司法机构诉请撤销仲裁判断。台湾司法机构判决马特拉公司胜诉。但马特拉公司在2000年12月申请执行仲裁结果时,台北捷运局却又提出马特拉未在5年期限内执行仲裁结果,已超过行使权利时效。7日台湾司法机构再次判定马特拉胜诉。
台北市捷运局表示,对判决不服,将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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