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蛇头”李中洵今天上午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本案有关的另外六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年逾六旬的李中洵,陕西西安人,博士后学历,二000年,李中洵和温州商人戴某(另案处理)合伙,在法国成立了“中法文化交流中心”,组织中国学生留学和学生夏令营活动。同年七月份,李中洵和周则楷组织王某等二十一名偷渡人员,以组织学生到法国国际语言与运动中心学校参加夏令营的名义向中国外事部门及法国驻上海总领事馆骗取出入境证件,并组织该批人员从上海浦东机场乘坐民航航班出境,滞留西欧国家不回,后向该批人员家属收取每人约十万法郎的偷渡费用。
第一次组织偷渡成功后,李中洵于二00一年年初到二00二年六月份案发前,先后共组织了五百四十一名温州人偷渡西欧国家。向每位偷渡者收取十万欧元或十三万人民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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