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知识分子认为:“当代中国应该是一个允许个人享有乞讨权的社会。”但也有媒体指出:“乞讨是一种不劳而获的形式,乞丐的行为实际上是在威胁和窃取他人的权利。”
引子
76岁的张天霍(音)在地铁站的台阶上蜷缩着,指甲里塞满了脏东西,手里在摇晃一只空面碗;70岁的王旭军(音)正在另一段台阶上一个劲儿地敲打着他的空罐头盒;在地铁站的另一个角落,一个长着畸形牙齿的老人守护着“自己的地盘”;而一个骨瘦如柴的农民则在地铁站出口处找到了自己的安身之所。
再走一小段路,你就可以看到,三个衣衫褴褛的母亲正毫不羞愧地看着她们年幼的孩子沿街乞讨。孩子们的脸都脏兮兮的,他们晃动着空空的破碗,等在咖啡店外,期待着人们的怜悯。一各个叫张雅丽(音)的母亲谈起他为什么让只有4岁的儿子行乞时说:“我没有选择,我们只有靠乞讨来的钱过活。”
原因——
人权改善的后果
在这个国家,多年来一直很难在重要的大城市里看到乞丐。为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官员们命令警察拘捕流浪者和其他无家可归的人,这些人当中有很多是从贫困的农村非法流入城市的。
但在过去的6个月内,北京和中国其他城市的乞丐数量有了爆炸性增长。随着中国向市场经济转型,社会贫富迅速扩大,大批乞丐的出现正是这种趋势的副产品;与此同时,乞丐数量的增加也是去年中国人权状况改善带来的出人意料的结果。
过去,中国警察可以在特定城市里拘捕和遣返任何没有正式身份证明的人。但去年的孙志刚事件激起了全国民众的愤怒,该法令随即被废止。孙志刚因为没有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而在广州被警察拘禁,最后在官方办的收容所里被殴打致死。
新法令规定,警察必须劝说那些无家可归者寻找相应的社会救助机构。但无论怎样,中国警察显然比过去宽容了许多。
据中国媒体报道,社会上存在着一些有组织的“乞讨集团”,这些集团里面甚至包括一些受剥削的儿童。但是许多乞丐都和那个拿着面碗讨钱的张天霍一样,只是来自贫困乡村的农民。张天霍拥有的一小块田地上周被洪水淹没了,他失去了最主要的生活来源,于是,他就跳上了一列从山东老家开往北京的火车。他说,他来北京本来是想靠收破烂挣些钱给老婆买药的,但最后只能进行乞讨。他说现在警察已经不再管他了。
“人命都是老天注定的啊。”张把手伸进口袋,最后只掏出了几个硬币。“我虽然没钱,但我不会去做犯法的事。”
出路——
期待国家立法
乞丐数量的增多给中国社会提出了一个西方国家早已熟悉的现实问题:应该如何对待他们?
近几个月来,在中国许多城市,如北京、上海和广州,都已经开始考虑或者出台新的措施来解决乞丐问题。3月,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曾呼吁国家制定有关政策解决这一问题,并称期待国家立法的到来。
据有关媒体报道,广州已经实施了一项新的禁令,禁止乞丐在政府办公楼、地铁、医院、商场、娱乐场所和公园等一些地方行乞。在上海,商店店主和一些居民抱怨乞丐扰乱了他们的正常生活,为了应对此事,公安部门已经呼吁建立一支专门队伍对乞丐进行管理。
辩论——
乞讨者权利还是被乞讨者权利?
但这些举措在中国媒体上引发了一场争论。上月在北京闭幕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有关收容乞丐的新法令被暂缓实行。
一些致力于推动中国人权进步的知识分子认为,当代中国应该是一个允许个人享有乞讨权的社会。另一方面,流浪者的喧闹叫嚷已经影响了一些城市居民的生活,这些城市居民认为,政府应该对乡村贫困这个核心问题采取补救措施。
徐友渔是中国社科院的著名学者。和许多知识分子一样,他正在努力为乞丐的权利进行辩护。他认为目前中国的民主还不够完善,为推动社会民主化进程,理应把乞讨权定义为个人权利。
“这场辩论是在知识分子和市政部门之间展开的,”徐友渔说。“市政部门认为制定法令、整顿市容非常非常重要。而多数中国的知识分子则指出,现在已经是我们考虑个人权利的时候了。”
《羊城晚报》网站的一个报道评述说:“国家是公民的国家,所有公民都享有平等的权利。”“禁止乞讨是高压政治的一种形式。”
在辩论中,中国铁路系统官方出版物——《人民铁道报》指出,被乞讨的人的权利也必须受到尊重。该报在本月刊登的新闻中指出:“乞讨是一种不劳而获的形式。乞丐的行为实际上是在威胁和窃取他人的权利。”
在北京一地铁站的阶梯上,许多衣着时尚的人们从乞丐旁边经过,胡志刚(音)就是其中之一。他今年24岁,是一名公司职员。他说,禁止乞讨是对乞丐权利的侵犯,但他只同情那些年老体衰以及无工作能力的乞丐。
据位于广东的《南方日报》的民意调查显示,52%的受访者认为乞讨禁令不能解决农村贫困的深层次问题,而有30%的人则支持禁令,他们认为乞丐破坏了城市形象。
尾声
这类辩论对于咖啡店外的张雅丽(音)和张台鸽(音)这两个正在为生活而挣扎的母亲而言,是没有意义的。张台鸽从中国内陆省份来到北京,她6岁的女儿正追着行人进行乞讨。这个单身母亲说,她没有办法养活家人。当被问及为什么要让女儿替自己乞讨时,张台鸽说:“那些人是不会给大人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