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4月13日电
郑泽明等7名被告因涉嫌非法经营DVD光盘批发销售业务而牟利,13日在一审判决中被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分别处以7年至1年6个月徒刑等不同的刑罚。此间文化界人士表示,这是广东省首次按非法经营罪对音像领域的非法行为进行定罪的案件,对进一步净化音像制品市场、加强知识版权的保护,具有积极作用。
案中郑泽明等7名被告均为男性,都是广东省汕头市人。2003年4月17日凌晨,他们
在福田区一个住宅单位里从事非法包装音像光盘活动时被执法人员抓获,当场搜出光盘14.2万多张。经鉴定,这些光盘未标明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或光盘上没有蚀刻来源识别码,或未署出出版单位名称,全部为非法出版物。经查实,这个团伙从2002年12月31日到2003年4月17日,先后共向35家经营音像制品的店铺、柜台零售商和街头商贩累计非法销售了11.66万张光盘,销售金额达50.08万元。
福田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指出,郑泽明等7名被告以营利为目的销售非法出版物,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刑法有关规定,现年37岁的郑泽明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现年24岁的郑(火加同)泉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现年19岁的郭杰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现年21岁的郑永棉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现年17岁的陈新凯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现年35岁的郑思鹏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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