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15日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指出,政府采购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充分引入竞争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阳光下的交易”,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
华建敏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进一步规范程序、提高效率、扩大规模、完善机制,切实做好中央国家机关的政府采购工作。
华建敏指出,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加强行政监督和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
华建敏充分肯定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求各部门继续努力,明确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健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华建敏要求,要加强集中采购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的作用,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要强化对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的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扩大采购规模。要切实加强监察、审计和财政监督,完善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监管,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华建敏强调,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政策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要狠抓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政府采购法》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要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的政府采购工作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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