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会同有关部门宣布,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
2004年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72元,粳稻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75元。此前,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格确定为每公斤1.40元。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国家从今年新粮上市起,进一步放开粮食收购价格,由取得经营资格的企业随行就市收购。同时,在重点粮食品种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将指定部分粮食经营企业按照最低收购价格敞开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