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离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只有10天,但不少市民对该部法律的具体内容仍知之甚少。一旦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之后,他们将可能为自己的违章行为付出比目前的罚款高出10倍的经济处罚———50元。昨天下午,记者对本市几个行人及非机动车违章较为严重的路口查访后发现,许多行人面对红灯依然照闯不误,浑然不知自己可能在“五一”后为此付出比现在高出10倍的代价。
昨天下午4时40分左右,徐家汇路、打浦路口车流人流开始趋向高峰。记者看到,尽管路口有3名民警及交通协管员维持秩序,但这个繁忙的路口仍然有一些骑非机动车者“见缝插针”,在转弯灯尚未亮起时就骑了出来,与正在转弯的机动车交汇在一起,其安全令人担忧。此外,由于徐家汇路为10车道的大马路,行人横穿该条马路时需“二次过街”,即马路中间设有安全岛供行人等候第二次绿灯亮起。但记者观察发现,几乎每次都有行人在对面的绿灯尚未亮起时就小跑着横穿马路,然后被直行的机动车“围困”在两条车道之间,不仅抢不了时间,更增添了几分危险。
据路口执勤民警介绍,这一路口因车流量较大且行人、非机动车违章较为频繁,已成为一个市级交通“乱点”。目前,卢湾警方针对这一“乱点”落实了整治措施,一个星期以来,机动车争道抢行等严重违章行为已基本消除。
在肇嘉浜路陕西南路口、汉口路四川中路口等,记者都发现了类似的情况。尤其在下班时间,行人和非机动车无视民警管理,集体闯红灯的现象随时可见。而将于5月1日开始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行车者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在记者随访的9名违章者中,虽然有8人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即将实施,但对行人违章最高处罚将提高至50元的条文却只有1人清楚。
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经济处罚提高的情况,公安交巡警有关人士认为,加大处罚力度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行为,具有其积极意义,但处罚毕竟不是目的。只有每个交通参与者真正知法守法,切实树立起文明交通的观念,才能建立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据了解,为了修正此前相关条例及办法中处罚力度较小的情况,《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将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最高处罚从以往的最高200元提高至2000元,以惩戒较为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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