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军今年的士官制度改革中,女士官堪称脱颖而出。其中,佩带士官军衔的女兵将取代护理战线女干部的岗位,在我军护理队伍中挑大梁。这项改革全面实施后,将使我军减少数万名干部,不仅减少大量军费开支,也使我军官兵比例更加合理。
1999年底,为适应军队现代化需要,我军对沿用21年的志愿兵制度进行改革:取消志愿兵制,实行义务兵和士官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改革后,士官实行初级(1~2期)、中级(3~4期)、高级(5~6期)三级管理;初级一、二期服役3年,中级三、四期服役4年,高级五期服役5年,六期服役9年以上,最高服役年限达30年。最初改革时,规定女士官服役最高年限为初级一期士官,也就是服役年限只有5年。
今年我军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有数十种干部职务、数万个干部岗位改由士官担任,其中,干部担任的护士岗位大都改为女士官担任。
据了解,对于女士官来说,这一改革有四大突破:一是服役期延长。改革后,女护士士官服役可到中级第三期,最高服役期为12年,个别艰苦地区服役期可延长到中级第四期,最高服役期可达16年;二是有了上军校的机会。过去初级女士官没有入军校获学历的机会。改革后,女护士士官必须经过院校中专学历培训,获中专毕业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才能走上护士士官岗位;三是待遇发生变化。过去,初级女士官服役期满做退役安置。改革后,中级女士官服役满10年以上者为转业安置,农村户口可转为城镇户口,工资待遇和转业费也有大幅提高;四是可在军营成家立业。过去,初级女士官在服役期间不能在部队结婚生育。改革后,中级女士官可在军营建立家庭。(陈辉)
背景资料:我军历史上护士大都由女干部担任。上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初期,女护士初定级别为副排级(24级);60年代后,初定职务为正排级(23级)。目前,我军医疗战线有数万名女干部担任护士工作,她们的文职干部、技术级别最高可享受师职干部待遇,在作战部队师医院的女护士最高军衔可授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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