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日举行的历史文化名城市长专题研究班结业式上,50位参加学习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市长、分管副市长联名发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倡议书。
倡议书提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必须树立和贯彻科学的城市发展观。政府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应起主导作用,市长应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必须遵循保护历史真实载体,保护历史环境,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历史文化名城应确保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相关历史环境风貌,保存历史原址、原物、原状。反对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大拆大建。
倡议书提出,要认真组织编制、修订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重点保护的街区和项目,要进行城市设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历史地段,保护和延续古城格局、风貌特色等不同层次的要求进行保护,严格按规划办事。要建立负责名城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设立名城保护专项资金。要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快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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