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女经理李英(化名)指使他人违法暴力拆迁,致5名居民受伤。事发后,李英还指使他人作伪证包庇自己的劣迹。昨天,丰台法院正式受理检察院公诉李英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和妨害作证罪一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去年9月,北京金泰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原经理李英指使曹某对丰台区大红门石榴庄西街241号院的15户居民进行非法强制拆迁。
同年9月20日,曹某打电话通知李英,准备在星期天强制拆迁。次日5时许,曹某纠集多人手持棍棒、绳索,以捆绑、殴打为手段将该院居民强行从居室内赶出,后用工程机械拆毁房屋两间,造成损失价值人民币7000余元,并致5名居民受伤。其中居民尹某左眼外伤致眶骨骨折,刘某右侧腰椎横突骨折、右尺骨骨折,冯某头部钝器伤,郝某头部及左侧上、下肢钝挫伤,杨某胸部软组织损伤。
同年9月22日,李英为逃避罪责,授意李某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明,由李某承担非法强制拆迁的责任,转移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方向,严重干扰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
丰台检察院认为,李英无视国法,指使他人故意损坏财物,数额较大,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后唆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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