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人事厅获悉,4月20日,省人事厅和省编制办出台了“八大措施”,切实为农民增收提供人才与人事编制等方面的服务。
我省将鼓励、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到农村基层工作或服务。对在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农林水和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学历、外语、论文可相应放宽条件;对分配到县以下农业一线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可提前定级,其定级工资标准可高于同类人员1档;对分配到边远、艰苦地区的大中专毕业生,其定级工资标准可高于同类人员2档。
据悉,全省将实施“科技平台”项目计划,计划用4年左右的时间,建立一支稳定、水平较高的种养、加工、营销等科技培训师资队伍;实施3-5个具有特色资源优势、能成为贫困地区县域经济主导产业的科技示范项目;推广20项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成果。
与此同时,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工程”。重点抓好农业技术推广、营销管理、种养能手、能工巧匠四支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实用人才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鉴定制度。
此外,我省还将建立健全农业专家咨询服务网络体系;加强对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教育;加大农业引智项目立项、资金配套、成果推广的力度;加强县乡公务员能力和作风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县乡机构改革等一系列措施促进全省农业发展、农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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