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个月时间里,800多人点击了北京市节水网关于阶梯式计量水价的调查。
今年一直有消息说,京将在年内对城镇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把用水分成不同的档次,实行不同的价格,目的是体现节奖超罚。
简单地说,就是洗菜、洗澡等基本生活用水和家庭泳池、浇花园等“奢侈”用水肯定不会采取相同的水费标准。
据介绍,北京此次水价变化将包括阶梯式水价和基本水价上涨两个内容。老百姓关心的是阶梯式水价能否拧紧水龙头?上涨的水价涨到哪里去了?
阶梯式水价来了
北京市节水办公室副主任陈林涛说,阶梯式水价不会影响老百姓的正常生活。
据悉,阶梯式计量水价将包括3个层次: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的用水量,在这个范围内,广大市民家庭都能够承受水费的支出;为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而增加的用水量,在水资源比较紧张的条件下,水费一般为第一梯次用水价格的数倍;超过第二层次范围内的用水量为第三层次,是为满足特殊要求,比如,家庭泳池用水等,实行较高价格。
2002年,国家计委、财政部、环保总局等部门就联合下发通知,其中包括省辖市以上城市在2003年底以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近期,有媒体说,北京市有官员称,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说法不准确。但陈林涛肯定地说,他所在的部门已经对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做了很多前期调研,并制订了几套方案送交北京市发改委。定出初步方案后,提交北京市政府,再由政府举行公众听证。
据悉,银川今年已经开始实行阶梯式水价。居民以户为单位,每月12立方米及以下为一级计量水价、12立方米至18立方米为二级计量水价、18立方米以上为三级计量水价。一级水价每立方米1.15元,第二、三级水价分别为1.75元、2.30元。
阶梯式水价的未知数
北京市节水办公室副主任陈林涛说,目前该市每月人均用水3.5立方米,制订阶梯式水价时会充分考虑这个数据。专家认为,这个用水量,足够保证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所需。
现在还不明朗的是,北京市阶梯式水价具体怎样实施。包括第一层次核定的用水量是多少,核定单位按人口还是按户等等。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所沈大军博士说,第一层次用水量核定过多,起不到督促居民节水的作用。用水量过少,又会影响老百姓的正常生活。
如果按人口,麻烦的是,自来水公司不可能像户籍民警查户口那样先摸清每家有多少人。而且每个家庭只有一块水表,也就是说,一个家庭只能有一个数据。而按户核定,每户人口数不同,住房套数不同,也有不公。
从北京市节水办网上调查看,绝大部分参与调查的市民都赞成实施阶梯式水价。
沈大军博士说,不管是哪一种方案,水价改革必须考虑效果、效率、公正和适应性。国外实施阶梯式水价,是因为不少家庭拥有游泳池、花园,这些不属于生活的基本需求,所以,必须付出远远高于生活必须用水的水费。但国内拥有私家游泳池和花园的家庭极少,阶梯式水价还有必要考虑花园或游泳池吗?
“如果改革的目标是控制用水量,又保证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实行阶梯式水价是一个不错的措施。”沈大军博士说。
陈林涛称,据测算,北京市如果实施阶梯式水价,大概能节水2000多万立方米,相当于北京市10天左右的自来水用水量,“阶梯式水价不是非要卡死老百姓,目的应该是让老百姓知道多用水就必须多付费”。
水价涨到哪里去
“这次北京市水价改革,不仅可能实施阶梯式水价,而且第一层次的水价可能超过目前的水价。”陈林涛透露。但具体涨到多少,还要听证之后才知道。
目前,北京市居民用水每吨2.9元。沈大军博士说,可能不是所有老百姓都知道水费分别用在什么地方,但老百姓应该有权知道水费涨到哪里去。
沈大军介绍,北京市现行的自来水收费体系由水资源费、供水成本和污水处理费构成。其中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分别是0.6元,剩下的1.7元是供水成本。
目前,北京市居民生活用水的水资源费向自来水公司征收,专款专用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节约。供水成本是指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电费、原材料费、资产折旧费、人员工资、水质检测、监测费等若干费用。
2002年修改后的《水法》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等缴纳水资源费。
据介绍,北京市居民自来水收费是在最近一两年调整水价时才开征水资源费的。“如果这次北京市要调高水价,增长的部分可能绝大部分划给水资源费。”陈林涛透露。
知情者说,近年来北京市水价一再上调,大部分其实都涨在了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上。而水资源费有相当大一块儿拨到了南水北调工程基金。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主体工程的投资由中央投资、基金和银行贷款构成。其中,基金依照各自承诺的用水量、输水距离和工程建设规模等,分解到受水6省市。
有关部门称,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的筹集渠道有两种:第一种,通过提高现行水资源费标准增加的收入筹集,同时可将现行水资源费部分划入基金;第二种,通过在城市供水价格外加价筹集。
据介绍,“提高现行水资源费标准增加的收入筹集”的模式符合《水法》的规定,而且属于政府收入,由政府将其用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符合其规定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