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采取更加直接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加强化肥等农资价格监管,降低其价格水平。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盛霖在全国加强农资价格监管电视会议上要求,认真落实对化肥生产经营企业的各项保障和优惠措施,加强对煤、电、油、运的调度,努力保证化肥等农资生产用原材料、燃料供应和运输;化肥生产用电不分基数内外,一律实行优惠价格,并免征每千瓦时2分钱的农网改造基金。
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对磷酸二铵各环节价格的监管,将国产磷酸二铵出厂价格和进口磷酸二铵港口交货价格在3月底价格基础上每吨降低100元。对化肥出厂价格实行上限控制,以4月20日实际价格水平为高限,只许下降、不得提高。对化肥批发、零售环节一律实行进销差率和批零差率控制。同时将千方百计稳定粮食作物种子价格,务必使当地主要播种的享受政府补贴的稻谷、小麦等粮食作物种子价格稳定在今年2月底的水平。
李盛霖强调,各地要建立化肥价格监管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农资价格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制度。要立即派出巡查组,深入田间地头,对农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巡查,督促各项价格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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