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24日召开的“2004中外企业知识产权高层论坛”上获悉,福建石狮市拼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拥有的“拼PIN”商标,日前在一起商标侵权诉讼中,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这是全国第二个被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此前一个乳胶漆品牌在湖北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以前,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认定。2002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从而赋予法院审查或认定驰名商标的职能。
正在参加“2004中外企业知识产权高层论坛”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审判员陈一龙介绍,2002年3月,石狮拼牌公司与福建新华海峡服装厂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海峡服装厂不得任意改变“拼PIN”牌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不得超过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或给第三方使用,不得自制“拼牌”吊牌、针织商标,否则视为假冒侵权行为。但从2002年4月起,海峡服装厂擅自改变了“拼PIN”牌商标的样式,在其生产的拼牌男装及包装物上使用了图形加“PIN”的商标标识,并准许其他五家企业使用这种标识。为此,石狮拼牌公司将海峡服装厂和其他五家企业一并告上法庭,要求法院依法确认“拼PIN”牌商标为驰名商标;判令六被告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等。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拼PIN”牌商标已连续使用10年,权利人对这个品牌投入巨资、以多种形式进行大量的持续宣传,并在全国各地设有专卖店或代理商。“拼PIN”牌商标在一般消费者心目中已享有较高声誉。经权威部门评估,“拼PIN”牌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超过2亿元。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拼PIN”牌商标为驰名商标。
我国对于驰名商标实行特殊保护政策,商标法中有具体规定。为此,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福建新华海峡服装厂和其他五名被告立即停止侵犯石狮市拼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拼PIN”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海峡服装厂赔偿石狮拼牌公司240万元,并在当地媒体上刊登声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其他五名被告各赔偿50万元。
作为司法机关认定驰名商标的典型案例,“拼牌商标案”的判决结果引起与会专家的关注。有关专家说,商标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商标侵权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据有关法规审查和认定驰名商标,加大对侵权人的处罚力度,能够更有力地保护品牌权人的利益,也是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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