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今年农历大年初一,发生在武汉市商职医院的一场火灾致使7名病人遇难。4月30日,53岁的该院院长曾宪考因此坐上被告席。
他被指控的罪名是消防责任事故罪。这是武汉市首次启用新刑法中的这一新罪名。
据《武汉晨报》报道,今年1月21日中午,该院职工李某(精神病人、无责任能力,未追究刑事责任)在住院部三病区医生休息室放火,未完全扑熄的棉被后被人放置于二楼楼梯间库房,次日凌晨5时许,棉被引发火灾,造成7人死亡、10人轻伤、1人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14.7万元。
据了解,曾宪考当庭“不持疑义”,两度在法庭上痛哭忏悔,并向受害者家属表示“深刻歉意”,恳请“从轻处罚将功补过”。
法庭将择日宣判。
-庭审直击
上午9时,曾宪考被押上法庭的时候,记者注意到他的背有些微驼,丝丝白发和憔悴黝黑的面容,看上去显得分外苍老。
“楼道为什么会用作库房?”
“住院部没有专用库房,封闭楼道只是用作临时库房”,曾宪考说,去年7月23日收到整改通知,他于次日召开了院领导专门会议研究整改,并于29日令保卫科向江汉分局防火科递交了《整改报告书》,但“因多种原因一直没有落实”。今年元月18日再次收到整改通知后,原定在农历正月十五之前按通知规定消除火灾隐患,不料“事出突然”。
火灾当晚,曾宪考正在值班。他说,当时在组织救火时,听说妇产科还有几十个婴儿时,情急之下他跪在派出所所长面前恳求上楼救孩子。在做这番陈述时,曾宪考的声音有些哽咽。
楼上一些病人因受不住烟熏火烤,纷纷撞破玻璃要跳楼,下面虽有人大喊“不要跳”,却没能制止住……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火灾中死亡和受伤的病人绝大部分因跳楼所致。
曾宪考在庭上放声痛哭,“我有罪,我是罪人”、“对不住党、社会、受害者及家属”……
除了这哭声,容纳有200多名旁听者的审判庭此时寂静无声。
曾宪考的辩护律师陈爱云认为,曾宪考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并列举出他历年立功受奖情况,以此证明曾宪考“非同一般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有深刻悔罪表现”,陈爱云向法庭建议对曾宪考依法采用“缓刑”的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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