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部《物权法》将有望在明年出台,这对进一步确定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会产生十分重大的意义。”日前,著名法学家、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教授在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主办的经济论坛上表示。
保护私有动产和不动产
江平教授认为,今年宪法的修改确定了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对私有财产的保护问题。而在私有财产中,物权又是第一要素。我们国家目前尚没有完整的《物权法》,预期在明年3月通过的新的《物权法》,将会对有形的财产加以保护,具体说来,是对动产和不动产的保护,而它更着重对不动产加以保护,其中对土地权益的保护尤为突出。
《物权法》的实质,主要是解决个人私有财产如何保护的问题。其中涉及到农村的农民土地被征用和城市居民的房屋拆迁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搬迁权只能由政府行使
江平教授认为,现在存在这样一种情况,政府把土地出让给开发商,同时也把强制搬迁的权力给了开发商,现在也正因为有些企业行使了企业的强制搬迁权,引起了冲突,所以现在有些地方规定,强制权力只能是政府行使,政府不能随意授权给企业行使政府的权力。
村民大会决定补偿款使用
针对补偿款往往被村或乡一级政府的负责人占用,落实不到农民手中的困境。《物权法》有一条规定,补偿款必须通过村民大会来决定这部分款项如何使用,并给他们诉讼权,如果认为补偿款被侵占,他们将有权向法院诉讼,法院也有权作出决定,试图从立法的方面来解决相关财产保护的问题。
江平认为,《物权法》会加强对私人财产中私人权益的各个方面的利益保护,将是中国法制建设进程中一个很引人注目的亮点。(据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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