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11日决定,从今年5月到明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在全国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查办的重点对准5类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件;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虐待被监管人案件。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上了解到,在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中,普通人群的人权保护状况受到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方案明确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要特别注重查办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案件,尤其是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特大案件,要作为重中之重,迅速查办。
据记者了解,实施方案还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广泛向群众宣传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检察机关的受案管辖范围、立案标准和典型案例等,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进行举报,以形成开展专项活动的强大声势。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说,极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人权的问题已经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应。检察机关作为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在保障人权中负有重要职责。开展这次专项活动,就是检察机关对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最直接的保护,也是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对这些侵犯人权犯罪案件,无论发生在什么领域和部门,无论涉及到什么人,包括发生在检察机关的,都要坚决查办,依法追究。
最高人民检察院为这次专项活动排出的时间表是:今年5月底以前,各地检察机关要对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对已经受理和发现的案件线索逐一登记,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对典型和特大案件线索,由省级检察院报高检院,对正在侦查的案件,要逐案报省级检察院备案。从6月份开始,围绕专项活动的重点,对清理的案件进行集中查办。据悉,为保持对侵犯人权犯罪的打击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选择一批典型案件直接参办或挂牌督办,并派工作组赴各地督办案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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