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杭州消费者钱先生状告浙江“麦当劳”食品包装质量一案,昨天被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起诉,理由是消费者无法证明“麦当劳”的薯条包装袋确有质量问题。(详见《今日早报》3月30日6版报道)
一直很喜欢吃麦当劳食品的钱先生,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麦当劳”薯条包装盒内侧也印有黄色的条纹,直接与薯条接触,黄色条纹的颜料会脱落,他认为“麦当劳”侵害了消费者健康权。
但“麦当劳”却拿出一大堆检验报告,证明其符合《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的要求,产品根本不存在质量缺陷,不应承担任何产品质量责任。
经法院审理认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如遭受损害,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同时,如商品存在危及他人的缺陷,消费者也可提出赔偿。但消费者对受损害的事实及经营者违法行为与所受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负有举证责任。
可遗憾的是,钱先生虽然在“麦当劳”买过薯条,也在开庭当日,通过现场演示,证明“麦当劳”的薯条包装袋男内侧所印条纹,经过食用油擦拭湖,存在黄色颜料脱落的现象。但钱先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麦当劳”的薯条包装袋及餐巾纸,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或者对人体有害,也无法说明自己食用薯条后,确实受到了身体及精神的损害。所以钱先生要求“麦当劳”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但钱先生的“失败”,并不代表“麦当劳”可以高枕无忧。法院认为,如果“麦当劳”存在生产经营或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等问题,消费者可以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向相关行政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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