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4日开始,连续两天,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和铁岭七城市环境保护部门齐聚沈阳,并成立了沈阳经济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联席会,通过了辽河、浑河流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和治理方案。今后,凡是没有排污许可证而向辽河、浑河排污的,将由环保部门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擅自设置或变迁排污口的将处以1-5万元罚款。七城联盟“蓄谋已久” 去年,辽宁省委、省政府提出构建沈阳经济区的蓝图,即成立以沈阳为中心,辐射周边地区的区域经济共同体。而刚刚成立的沈阳经济区环境保护与建设联席会则肩负着推进辽河、浑河流域内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推动区域生态环境同步改善的重任。由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七城市环境保护部门联合组成的联席会负责确定环保与生态建设的区域合作主题、审定跨区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规划、沟通、协调区域性重大事项。联席会主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本届联席会的主题内容为辽河、浑河流域环境的综合整治,并制定了辽河、浑河流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今年七城市将联合实施环境监测、环境监督管理及环境执法行动。一年减少15%排污量
联席会议要求,各市要在明年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0年削减15%以上,规定河道两侧1公里范围内占水污染负荷80%以上的排污单位才准许发放排污许可证。同时,各城市要同步开展流域内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水质监测、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流域环境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制药、化工成整治重点
联合执法行动与流域同步监测同时开展,主要对辽河、浑河及其支流河沿岸1公里范围区域内的各项环境违法行为展开查处,查处内容主要包括流域内各类工业污染源,特别是制药、化工、电镀、造纸、酿造、屠宰等重污染行业的达标反弹、偷排和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等违法行为;取缔、关停流域内未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或已经实施停产治理却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集中治理对辽河、浑河流域生态环境有严重危害的乱挖乱砍、乱排乱放、乱建违建等环境违法行为;对向浑河、辽河流域排污的各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改存在超标排污问题的行为。重大环保决策要向市民纳谏
《辽河、浑河流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管理办法的基本框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流域水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各城市做出的重大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决策,需向社会公布并征求市民意见。流域内禁止新建或扩建化工、制药、造纸、印染、电镀、冶炼、酿造等有严重水污染的项目,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有毒废液、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它废物。流域内各市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间接向水系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须经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方可立项;日排水量200吨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否则将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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