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查验方法不适,个别地方因检测出白酒中含有微量甜蜜素而查扣了大量产品。对此,我国食品添加剂主管部门卫生部监督司认为,食品中甜蜜素测定的适用范围不包括白酒。
卫生部监督司5月11日在《关于白酒中
甜蜜素检验方法给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的复函》(卫监督食便函[2004]36号)中提出:“‘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5009.97—2003)的适用范围不包括白酒。”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甜蜜素的学名。
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马勇介绍,今年3月上旬以来,湖南省岳阳、衡阳、株洲等地质监和工商部门,同时对市场上畅销的白酒产品进行专项抽查,检测出四川、贵州、安徽等地的一些名牌白酒中含有微量甜蜜素成分,据此判定其质量不合格,查扣了大量产品,禁止上市销售,并要处以几十万至上百万元不等的罚款。对此,白酒企业纷纷提出质疑。
4月20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召集白酒、检测、食品添加剂和标准等不同学科的专家进行论证。第四、第五届全国评酒会专家业务组组长沈怡方,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起草人陈瑶君,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酒类分委会主任高景炎等专家认为:由于白酒生产原料、工艺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以及检测方法不适应,可能造成误判;一些地方在查验中采用针对食品的通用检测方法,可能由于白酒中环己醇及环己基的类似物质与亚硝酸钠反应,生成环己醇亚硝酸酯,而被误认为是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与亚硝酸钠的反应,造成酒中含有甜蜜素的假象;检测报告显示,受检产品甜蜜素指标为0.0003g/kg到0.060g/kg,人为添加这么微量的甜蜜素,很难起到改善产品口感的作用,这进一步显示出是白酒中所含的环己醇等环己基的类似物影响所致;受检产品甜蜜素含有量极低,不会对饮用者的健康构成危害。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助理程劲松说,我国是甜蜜素的生产、出口大国,甜蜜素允许作为食品添加剂在多种食品中使用,只要严格遵循“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2760—1996)”的要求,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按1997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此项标准,甜蜜素可加在配制酒、糕点、饼干、面包、雪糕、蜜饯、话梅等食品中,其中配制酒、糕点等的最大添加量不超过0.65g/kg,蜜饯不超过1.0g/kg,陈皮、话梅等不超过8.0g/kg。
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下,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质检部门停止对白酒中甜蜜素的查验,立即解封已封存扣押的产品,允许其正常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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